为优化太湖生态环境将10万尾鱼苗投放到太湖中
发表日期:2022-08-03 21:50  点击:
  本年年初,姑苏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买卖、贮存风险物质罪案子。被告人吴某将未经处理的含汞废水直接对外排放,污染水环境,被公安机关捕获。在承办法官的催促下,吴某在自愿认罪认罚的一起,表示乐意交纳费用助力修正环境。依据鉴定安排出具的案涉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陈述,他交纳了悉数修正费用保证金。法院结合具体案情和被告人活跃主动修正受损生态环境的情节,最终依法对其从轻处分。
  
  有用修正受污染、受损坏的水环境,是环境司法的根本所在。姑苏法院一方面一直坚持用最严厉准则、最紧密法治维护生态环境,依法惩办损坏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犯罪的被告,依法从严适用缓刑;另一方面,深入遵循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究生态环境修正有用途径,在审判中注重催促被告人对损坏的环境采取补救措施,活跃修正受损生态,将维护优先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作用。
  
  在一起非法捕捉水产品犯罪案子中,法庭通过说服教育,促进被告人以放生鱼苗、交纳生态修正基金等形式,对水域生态环境进行开始修正,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后续维护。2019年12月,姑苏法院在吴中区光福镇的太湖之滨,树立首个集生态修正维护、警示教育和普法宣扬功用于一体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修正基地。在本年3月姑苏法院“2021大美太湖”司法维护主题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联合省太湖渔政支队一起开展修正基地增殖放流活动,将10万尾鱼苗投放到太湖中,为优化太湖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起到了活跃的示范作用。
  
  此外,法庭还专门树立环境修正查询回访准则。在案子审理过程中,法庭一方面安排合议庭成员到受污染现场走访查询,全面了解环境修正进展状况;另一方面,通过安排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被告人上报的修正效果进行评估验证。案子审结后,法官来到环境修正现场进行回访,并向相关部门了解修正状况,进一步催促修正工作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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